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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中心医院YIYANG CENTRAL HOSPITAL及图”与“虹亚及图”商标近似复审案例

“益阳市中心医院YIYANG CENTRAL HOSPITAL及图”与“虹亚及图”商标近似复审案例

  申请人因第23196265号“益阳市中心医院YIYANG CENTRAL HOSPITAL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777648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5961778号“虹亚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5961779号“虹亚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666891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别,未构成近似商标,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不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3196265号“益阳市中心医院YIYANG CENTRAL HOSPITAL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3196265 商标申请日期:2017-03-17 国际分类:44类 医疗园艺

初审公告日期:2018-10-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1-28 专用权期限:2019-01-28至2029-01-27

申请人:益阳市中心医院

商品/服务项目:医院(4401)、医疗诊所服务(4401)、医疗护理(4401)、医疗保健(4401)、康复中心(4401)、饮食营养指导(4401)、美容服务(4402)、兽医辅助(4403)、园艺(4404)、配镜服务(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