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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福德克ACDeKa”与“ADEKA”商标注册近似案例分析

“美福德克ACDeKa”与“ADEKA”商标注册近似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845978号“美福德克ACDeKa”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国际注册第899195号“ADEKA”商标、第1224944号“ACDELCO及图”商标、第9884096号“ACDELCO及图”商标、第10475572号“ACDELCO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四)在呼叫、标识构成、视觉效果等方面不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不构成近似商标。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的复审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显著认读英文“ACDeKa”与引证商标一“ADEKA”、引证商标二至四显著认读英文“ACDELCO”仅在个别字母和书写形式方面存在差异,在呼叫、字母构成、整体外观方面相近,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电池;电子防盗装置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核定使用的电池;防盗报警器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若共同使用在前述商品上,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845978号“美福德克ACDeKa”商标:

申请/注册号:24845978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16 国际分类:9类 科学仪器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何国伟

商品/服务项目:光伏电池(0922)、手电筒用电池(0922)、电子防盗装置(0920)、蓄电池(0922)、蓄电池箱(0922)、太阳能电池(0922)、电池(0922)、电池充电器(0922)、汽车电池(0922)、运载工具用蓄电池(0922)